关于印发淮北市审计局聘请招商顾问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04-28 19:24 字号:

淮审企〔201449

 

经济责任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市计算机审计中心:

《淮北市审计局聘请招商顾问暂行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北市审计局

2014428

 

淮北市审计局聘请招商顾问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招商引资工作,拓展招商渠道,广纳招商信息,促进我局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请对象

聘请的招商顾问为关注淮北市各项事业尤其是审计事业发展、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各界人士或为学术界知名专家学者、大型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二、工作职责

积极利用自身社会关系和社会影响力以及自身实力,广泛宣传我市的投资环境和投资优势,吸引外地投资商关注淮北、投资淮北;协助我局积极开展相关招商引资活动;为我局提供重大投资项目线索并促成项目落地。

三、聘请程序

局招商办提出拟聘请的招商顾问人员名单,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筛选后,对同意聘请的招商顾问发放聘书。聘期为两年。

四、待遇

1.有项目签约的,我局给予招商顾问报销适当的差旅费。

2.对成功引进(以市招商局考核为准)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项目,我局依据市招商局认定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按照工业项目2‰、现代服务业1‰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我局经费列支。

对同一项目的奖励对象只认定一人,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引进同一项目的,奖励对象视为一个团队,奖金共享。

五、奖励兑现

引荐人须填写《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申请表》,在每年年底前向局招商办提出申请。局招商办出具审核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兑付给引荐人。

六、附则

对弄虚作假的行为,除追回已发奖金外,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有违法犯罪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引进的项目除不可抗力之外,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经营(无约定的必须在10年以上),否则,将追回各项奖励。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

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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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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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日期

 

投产时固定资产

投资总额

 

奖励申请情况

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

 

审计局

招商

部门

意见

 

 

签名(盖章):    

         

审计局

意见

 

 

签名(盖章):    

         

申请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