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与金融监管按照不同领域分别进行监管相比,金融审计的综合性较强,更便于实现跨业穿透和对风险的综合研判;其次,金融审计具有对金融监管开展再监督的性质,不仅审计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业务经营活动等,还会对金融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第三,金融审计独立性较强。审计机关对金融机构的监督职责,是依据《宪法》规定独立行使的监督权,与金融机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而更具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