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5号:淮北市2010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浏览次数: 作者: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12-20 00: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2月14日至2月25日,市审计局对市2010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审计调查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是三十三项民生工程之一,2010年建设任务是:农村户用沼气2000户、养殖小区沼气1处、联户沼气4处和濉溪县五铺农场、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淮北市洪庄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处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沼气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级财政累计拨付资金799.32万元。其中:户用沼气320万元,养殖小区8.80万元,联户沼气5.52万元,大中型沼气工程465万元。

  经过各级管理部门和参与方的共同努力,我市2010年度农村沼气民生工程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了新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促进了养殖业和种植业同步发展,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2010年度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个别地方户用沼气建设标准不高,影响实际使用效果。审计调查发现,相山区畜禽粪便原料型联户沼气工程,建设标准不高,无法产生沼气,从而影响使用效果。主要原因是承建单位未严格按技术标准施工等。审计调查过程中,淮北市相山区农林水利局承诺,立即组织整改。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农委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沼气后续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考核,加强跟踪管理和监督管理。

  (二)2010年度大中型沼气建设工程存在部分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如:五铺农场与承包方签订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合同承包范围不明确,也未签订履约违约条款;淮北市洪庄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承包人签订的沼气工程协议书,同样存在合同内容不细化,合同承包范围、工期、质量要求不明确,未签订履约违约条款的问题。审计建议以上2家发包人尽快与承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书,明确相关内容和责任。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洪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协议,五铺农场签订补充协议。

  (三)五铺农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该项工程于2010年10月20日完工,实际工期354天,拖延工期234天。由于合同不细化,责任不明确,没有签订履约和违约奖罚条款,五铺农场没有依据向施工方提出索赔要求。审计认为,濉溪县五铺农场应汲取教训,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现象。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濉溪县五铺农场已整改。

  (四)五铺农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五铺农场沼气项目2010年10月竣工,并已组织竣工验收,至今没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缺少协调、配合,至审计调查日施工方尚未向建设单位报决算书。审计建议建设及施工双方各尽其责,尽快办结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濉溪县五铺农场已整改。

  (五)安徽曦强乳业集团大型沼气工程,其中:设备及调试安装等1450万元已通过招投标;而沼气站内土建工程248万元,经核实没进行招投标。安徽曦强乳业集团应引以为戒,避免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出现类似现象。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安徽曦强乳业集团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