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10:12 字号:

各县(区)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各驻淮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两强一增”行动

(一)推进科技强农,抓好“六大工程”

1. 抓好粮食安全工程。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413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50万吨以上。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化生产,发展优质专用粮食面积不低于150万亩。推广间种、套种、轮作等耕作方式,落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万亩。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强粮食收购监管,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保持粮食供需平衡。

2. 抓好“菜篮子”保障工程。落实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5.5万头以上、规模猪场不低于108家。大力发展淮北麻鸡、黄淮白山羊等具有淮北特色的畜禽产业,规模养殖比重达80%以上。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6万吨以上。加快发展设施农业,设施蔬菜播种面积达12万亩,食用菌产量0.2万吨以上。

3. 抓好种业强市工程。加强良种联合攻关,抓好淮北灰驴、淮北麻鸡保种育繁工作,推进华系生猪研究院建设,积极打造在全省有较强影响力的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力争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配套系)1个,建设小麦良种繁育基地50万亩、大豆良种繁育基地5万亩。推动濉溪县种业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培育种业领军企业,支持濉溪县打造“种业强县”。

4. 抓好科技创新工程。整合农业科研资源,组建淮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淮北市种业科学研究院),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政策,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逐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总数达到300名以上,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达100%。推进“1+3”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加快中药配方颗粒重点实验室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新增数字农业工厂2个、数字农业应用场景2个。深入推进铁佛、高岳2个省级数字乡村试点镇(街道)建设。

5. 抓好品牌提升工程。培优做强“淮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企业品牌1个、产品品牌3个。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5个。推行农药购买实名制、化肥施用定额制,农药、化肥利用率均达41.5%。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2%和82%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率分别达75%、82%。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深化“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持续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6. 抓好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工程。开展“一县一业”全产业链示范县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大力培育小麦、生猪和家禽等全产业链绿色食品产业,争创国家级小麦种业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新增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616亿元。继续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新增省级基地3个。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少于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不少于10%,用于农村产业发展,对能够壮大乡村产业的重大项目,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

(二)推进机械强农,抓住“四个重点”

1. 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壮大农机装备产业,农机制造年主营收入达5000万元。调整优化农机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等支持政策,逐步淘汰老旧机械,大型复式智能高效机械占比提高到18%。巩固提升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成果,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1.8%。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新增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个。

2. 加快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主动对接长三角市场需求,提升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集配中心、产地市场,配备预冷加工、冷藏保鲜等冷链设施,打造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圈。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新增冷藏保鲜设施20个。

3.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18.3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0.1万亩。因地制宜推进“标准地”改革,推行“一户一田”、小田变大田改革,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耕地平均质量等级提升到4.24等。

4. 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田长责任体系,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

(三)促进农民增收,开展“四大行动”

1. 实施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抓住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机遇,大力推动段园省际毗邻区新型功能区建设,探索与徐州、宿州等毗邻城市合作共建跨区域现代农业合作园区,着力打造长三角优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积极落实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入驻返乡创业园创办小微企业。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保障性就业作用,开发公益性岗位4800个。

2. 实施财产性收入扩量行动。深化农村改革,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资产,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22%。完善联农带农利益机制,家庭农场达7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在1500个。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学习借鉴农业生产“大托管”先进经验,新增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50个,总数达到1375个。

3. 实施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等惠农政策,适当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提高农民种粮综合效益。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乡村休闲旅游年营业收入提高到6亿元,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实现突破性增长。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快递服务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4. 实施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9500人次以上,推动农民工高质量就业。积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8+1”综合救助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

二、聚焦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抓住“三个关键”

(四)强化防范返贫监测帮扶。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加强县、镇、村、组四级网格管理,常态化开展排查监测,进一步简化识别程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纳入。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帮扶,深入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及时落实产业、就业、医疗保障等帮扶举措,扎实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加强财政兜底保障,加大社会救助力度。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升行动,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强化资金项目管理,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55%以上,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深化“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和带动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增收。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强化光伏电站运维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压实就业帮扶责任,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确保2022年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和跨省务工就业规模均不低于上一年度。用好用活就业帮扶政策,及时兑现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外出交通补助、就业帮扶车间“双向奖补”等各项补助,依规减免相关税费,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家庭至少实现一人就业。

(六)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完善衔接政策体系,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加强财政投入支持,保持各级财政投入总体稳定,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深化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消费帮扶提升工程,进一步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不断探索消费帮扶新业态、新模式。

三、聚焦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实施“三大行动”

(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推进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完成规划编制,完成村庄规划的数量不少于应编村庄数量的50%。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6500户左右,改造提升农村户厕4800户左右,全面完成剩余问题户厕整改任务。新改建户厕优先入室、确保进院,统筹做好水冲式厕所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积极争创农村改厕提升与长效管护机制省级示范县。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提高到21%。治理农村黑臭水体4条。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运转设施、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广“生态美超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8%以上。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持续加强铁路、公路及河道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建设省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40个左右。

(八)实施农村“双基”建设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质改造农村公路94.9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9座,完成村道安全生命防护项目42.8公里。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供水工程体系。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户均配变容量提升至2.65千伏安。推进5G网络向农村地区覆盖延伸,新建5G基站330个。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完成206户农村危房改造。持续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进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医疗服务体系,累计240个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深入开展村医“万医轮训”。实施医保分类资助参保,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机构,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超过30%。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超过60%。加强农村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尽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

(九)实施乡村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大力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加强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和村干部联审制度。深化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严厉查处“三资”管理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营中的腐败问题。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淮北庆祝活动。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发挥“一约四会”、家庭家教家风作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农村黑恶势力,严厉打击农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法庭”。推广“一杯茶”“老贾工作室”等农村矛盾排查调处品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坚持边排查边化解,确保6月底前所排查的矛盾纠纷全部销号。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村交通安全事故高发、频发问题。

四、聚焦强化乡村振兴政策保障,突出“三个重点”

(十)拓宽乡村振兴投入渠道。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市统筹资金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落实省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要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9.4%。支持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行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推动开展农业设施、活体资产等抵押贷款业务,确保涉农贷款规模持续增长。

(十一)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引智入淮”,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计划、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培训高素质农民900人。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十二)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行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巩固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有序推进“村社分账”。实施“三变”改革提升工程,开展改革的村占比达84%。全面推进农村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尝试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三个责任”

(十三)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特别是县(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强化县级党委抓镇促村,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分级分类开展“三农”领域领导干部轮训工作。加强“三农”领域作风建设,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杜绝一刀切、简单化,反对搞形象工程,防止急功近利。

(十四)压实“四个优先”责任。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市委农办牵头制定“四个优先”落实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举措,强化跟踪问效。有关部门定期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四个优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十五)压实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责任。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度开展重点工作调度通报,形成工作闭环。“五大振兴”专项小组要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调度推进机制,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各级党委农办要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落实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115”工程,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镇和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