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财政支出投资跟踪审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1-25 23:12 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淮北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审计、完善机制、秉公用权的原则,着力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由于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根据全省经验和市政府相关文件,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了8家中介机构,推进实现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规范建筑市场提供了重要保障。协审机构经批准确定参与建设项目审计时,我局与其签订《淮北市审计局建立协审机构库项目合同》,明确审计事项、审计范围、工作要求、双方责任和义务、时间要求、付费及奖罚标准等2018年市财政预算资金安排1000万元,本项目属于长期项目,起止时间20181月至12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资金控制、明确支出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局充分认识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财务室与项目用款科室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有序使用。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方面,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与效果,科学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度,我局投资跟踪审计经费预算安排1000万元,实际支出1000万元,项目结余0万元。主要用于协审机构委托业务费及投资审计工作日常支出。

我局高度重视对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一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原则、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各项支出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保证工作经费的合规使用,严禁白条、不合规定的收据、发票报账。二是重大支出项目经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对涉及全局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集体讨论决定,及时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等工作的规定。三是严格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存在扩大或改变开支范围的问题。

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规范项目资金支出,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中介机构管理,采取多种举措,防范审计风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合理分配审计项目。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淮北市审计局从协审库中选聘项目协审机构办法》,依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项目的规模、类型,结合中介机构的资质,从协审库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分配项目,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回避的原则。二是强化协审机构组织管理方式。明确协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所有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全部由审计机关人员担任审计组长和主审,执行统一的审计操作规范、操作流程,统一的审计纪律。三是加大对协审机构的考核力度。按照《淮北市委托中介机构协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业务考核办法》,对协审质量、协审效率、协审程序、协审服务等四大类32 项指标进行考评,同时将考核结果与费用挂钩,做到优质优价。四是制定审计费用的支付标准。制定《淮北市审计局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费用支付办法》,对协审机构参与项目结算审计、跟踪审计、预算审计等,明确审计费用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操作规范。五是加强协审机构履职监管,实施不定期检查。市审计局联合市建委定额站对新入库的协审机构实施不定期检查,公开通报检查情况,对办公场所不符合要求,协审坐班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位的协审机构进行约谈。六是建立再监督机制,加强结果复核。树立全新的质量意识,着力打造精细化审计。对1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第三方协审机构进行复审,防范审计质量风险。

(二)项目实施及绩效情况分析。

2018年,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设计变更审计、预算审查等407个;对116个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切实维护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一是加强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实现政府投资全过程控制。2018年共完成各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106项,涉及金额176803.98 万元,核减工程款和补偿资金15705.70万元,同时,对117个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深入施工现场1.26万人次,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及时纠正,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二是加强竣工决算(结算)审计,提高政府投资绩效。2018年完成96个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审计,审核工程价款100635.98元,核减工程款9909.61元,为政府节约了资金。三是加强工程变更审计,严控政府投资程序。完成50万元以上设计变更审计7个,审计工程款3219.86万元,核减工程款1083.19万元;四是加强预算和控制价审计,服务政府投资决策。完成施工图预算审计1个项目,审计工程款4646.27万元,核减工程款1263.70万元。

四、综合评价结论

经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一是强化对协审机构及人员动态控制管理,加强对委托单位或个人的培训、指导和教育,严明审计纪律,审中主动控制,预防协审人员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协审人员保持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二是加强第三方复核工作,对我局委托给各中介机构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加大复核力度,并聘请资信好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复核。三是采取措施纠偏,针对复核有问题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问题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协审资格。积极探索和推进建立投资审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作为,以及应查未查、应报未报、以审谋私等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