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潜在重大问题取证保密意识降低审计风险
面对被审计单位大量的数据及某些情况下存在的资料不完整的情形,审计人员有时需要和相关人员一起核实数据的准确性,此时就可能产生泄露审计重大问题线索的风险,因为资料的不完整本身就存在风险,另外在核对过程中相关人员可能因及时了解到审计人员发现的问题线索而及时采取规避措施,给审计工作带来不利。
在发现潜在重大问题时,审计取证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涉密工作:
1、查证痕迹的保密。在查证财务资料过程中,不能留下显示特别留意的特殊痕迹,如折叠凭证账页等,防止被审计人员针对审计人员留心的事项预先编造理由,编制不实的证据,增加核实难度。审计人员可以在审计工作记录或金审系统中记录有关需要保留证据或进一步查证落实的疑点等涉及的凭证、账簿号码、日期等信息。
2、审计资料及存储介质的安全保密。重要的审计书面资料等要及时携带,拷贝电子数据要亲自获取,存储介质要及时取回、及时清理,防止重要信息被泄漏或丢失。
3、数据核实过程中的保密。在被审计单位资料不全的情况下,经过整理审计后,审计人员有发现潜在重大问题的可能,这时如果审计人员采用和相关人员逐笔逐项核对的办法来核实数据的准确性,相关人员就容易知道审计的进度及潜在的问题,而采取补充资料等方式弥补过错,从而增加审计风险。此时审计人员要加强和被审计单位沟通,要求其提供所涉及业务的全部资料,在得到肯定答复后,记录下这个时间节点,以这个时间节点为分界可以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审计人员应借助第三方资料验证被审计单位资料如自制原始凭证的准确性,规避逐笔勾兑产生的泄密风险。审计人员或到企业查实相关业务是否真实发生,相关业务资料是否手续齐全;或到该业务涉及到的行政事业单位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如请有资金往来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数据明细,如入库或收款明细,同时应当复印重要原始凭证,核实资金收支是否合法合规,以规避被审计单位资料不全存在的风险。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