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通过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无论是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质量控制环节,还是工程造价、资金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小标变更幅度较大,建设单位故意逃避招投标监督。一方面招标时设计较小的标,实际建设施工时,变更工程量往往超过标的值,另一方面设计不到位或者决策者任意更改设计,又不能适时控制投资,致使原招投标文件失去作用,导致决算计价失去依据。
二、低价中标高价决算,投标单位变相骗取工程中标权。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故意压低中标价,以较低价夺取中标权;实际操作时,则与建设单位串通,以项目追加变更名义,将压低的报价部分又调整回来,相应增加工程的决算价。
三、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观范,工程结算计价难以确定。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双方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在签订合同时签订与招投标文件相违背的合同或者按投标文件的内容逐一填写,尤其是建筑规模和中标价,存存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不确定因素,为竣工后高价结算打下了埋伏,建设单位失去了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督,容易造成决算价格偏高,同时,给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带来风险。
四、材料成本难以确定。现阶段建筑材料市场不规范,价格混乱。材料材质相同,价格不同;产地不同,价格不同;渠道不同,价格不同。市场价格差异悬殊,材料实际价格难以核实.成本无法测定。即使是审核其原始购货发票,也由于外部建筑材料市场的混乱使得真伪难辨,况且回扣与折扣现象普遍,其真实性更是难以判断。
五、多签证少核减,建设与施工单位联手抬高工程造价。一是存在部分工程业主代表多签工作量,尤其是隐蔽工程量。二是签证程序公开化程度较低,签证权限和责任不够明确,一个工程项目往往形成极少数人签字说了算;三是部分签证内容比较含糊,不够具体化,存有混水摸渔、真假难辨情况;四是签证人员现场监督不到位,责任心不强,事后随意签证现象时有存在。补签现象较为普遍。
六、监理单位没有尽职造成工程结算审核难以深入。限于目前的技术力量和装备水平,实施工程结算审计难以做到全过程跟踪审计,更无法采取技术扫描和钻芯取样等先进检测手段,审计依赖的工程实施过程抽样检测资料,只能以监理部门提供的监理日志为主要参考依据。但工程结算审汁发现,监理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监理验收,监理存在“走过场”的现象。监理材料并不能客观反映工程实施过程的真实情况,或填写的不规范,或当时编造虚假记录.或事后补做虚假记录。
七、建设单位不正常的举动,增加审计难度。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节省资金,降低基建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有些建设单位的基建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施工单位产生经济瓜葛,因而这些人思想上有顾虑,认为基建审计核减额越大,说明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越多,甚至出现施工单位都予以认可的核减,而建设单位反而不认可的怪事。
此外,建设单位肢解工程项目,将一个本应完整的单位工程任意肢解成若干项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或者利用自己的业主优势指使总包单位肢解单位工程,有的还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应商,甚至干脆代施工单位采购建筑材料等。所有这些建设单位不正常的举动,都增加了工程造价审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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