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局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上报会计类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上报工程造价类人员不少于4人。各单位协审人员应当从事审计及相关工作,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且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协审人员须坐班参加审计项目。
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由市审计局人事教育科牵头,会同有关科室部门,并结合业务科室人员结构需求,统一进行调配和使用,无特殊情况,社会协审机构参加审计项目期间,不得擅自调换协审人员。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于2024年12月23日前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hbssjjrjk@163.com
联 系 人:李平恩、周仕钊
联系电话:0561-3020729
附件1:社会协审机构报名表
附件2: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会计类)
附件3: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工程造价类)
淮北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社会协审机构报名表.xls附件2: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会计类).xlsx
附件3: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工程造价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