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出台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操作指南
日前,淮北市审计局出台《淮北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操作指南》,该指南从审计评价原则、指标评价方法、指标数据来源和适用范围等方面明确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规范化、科学化,为全面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有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该指南在贯彻落实中央两办、省两办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淮北市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和主体功能定位,结合《淮北市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和我市近年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具体情况,设置适合淮北本地的个性化指标。
该评价指标体系围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国家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及有关监督考评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特定负面事项强制评价五个方面设置指标,包括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87个三级指标。采用百分制评分,根据总体得分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次进行客观评价。
该指南出台后,要求淮北市审计机关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切实运用该操作指南,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精准打分并评价。持续深化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规范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