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金牌战略 培育审计精品
——淮北市审计局出台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
为推动全市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淮北市审计局出台了《淮北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原则、范围、标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推动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突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办法》明确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治导向作为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首要原则,规定参评项目要体现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紧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研究型审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方面审计成果突出。
二是严格控制审计质量底线。《办法》明确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审计项目应当全过程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业务管理相关规定,审计查出的问题应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恰当,适用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正确,审计建议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对于超越法定职权范围、违反法定审计程序或者廉政保密规定等违规情形的一律不得参加评选,进一步树牢审计质量意识,强化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
三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评审。《办法》规定采取统一组织、逐级申报、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成立市审计局优秀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组织从事法规审理、审计业务等工作的骨干组成评审组,独立、客观地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组实行回避制度,评审组成员不得参与评审本地区、本科室的审计项目,确保了评审结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同时加强评审过程控制,将参评项目的初评情况报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提请局党组会议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