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淮北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淮北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的管理,确保门户网站安全运行,根据《淮北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秘〔2021〕27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淮北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局网站)是淮北市政府主网站的子网站,域名为sjj.huaibei.gov.cn,是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监管,部署在淮北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的网站。
第三条 市审计局负责网站内容规划、信息保障、日常维护和页面改版等工作,并接受市政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局网站按照“统一规划、总体监控、分工负责、共同建设”的管理模式运行。
第五条 局网站由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党群工作办公室、市计算机审计中心等科室(单位)共同承办。
局网站的内容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由市计算机审计中心牵头负责。
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市计算机审计中心等科室(单位)按照职责承担相应栏目的维护工作,负责承办栏目的内容组织、审核把关、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六条 局网站信息发布执行淮北市审计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制”,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七条 严格规范转载发布行为。凡转载发布的信息,均应注明来源,保证来源可追溯,不得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原则上只转载党和政府以及有关主管单位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
第八条 信息发布人员为信息发布后的第一读者,要在信息发布的第一时间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阅,确保内容准确。
第四章 栏目设置和维护
第九条 局网站设置 “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审计公告及解读”“业务交流”“专题专栏”“网站管理”等七大类栏目,主要功能涵盖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
第十条 各承办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对标市级政府网站考核指标体系与通报等要求,加强栏目维护,补缺补差,及时更新信息。
(一)“信息发布”栏目:“审计动态”“通知公告”栏目由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负责维护。重要信息动态需同步到市政府主网站相关栏目中。
(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负责维护。
(三)“审计公告及解读”栏目由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负责维护。
(四)“互动交流”栏目:民意征集”栏目由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负责维护;“在线访谈”“政务咨询”“微信微博”栏目由市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维护。
(五)“专题专栏”栏目:“创建双拥示范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栏目由人事教育科负责维护。重要信息动态需同步到市政府主网站相关栏目中。
(六)“业务交流”栏目由市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维护。
(七)“网站管理”栏目由市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维护。
栏目版块如有调整,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维护。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十二条 局网站管理员和栏目管理员须妥善保管和使用账号、密钥,定期修改用户口令,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得泄露集约化平台相关数据。
第十三条 市计算机审计中心要做好局网站日常巡检和监测工作。
第六章 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 市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局网站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1. 局网站无法访问;
2. 局网站出现非法信息或内容被恶意篡改;
3. 上级确定的其它紧急情况。
第十六条 出现本办法第十五条情形之一的,市计算机审计中心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由相关专业人员处置,修复系统,恢复网站,同时做好必要的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审计局印发的《淮北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淮审计〔2018〕3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