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审计局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事项的通知》(淮政办秘〔2017〕152号)和《淮北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规定》(淮政办〔2011〕1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淮北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淮北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市局网站)是指由淮北市审计局主办的,部署在淮北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的,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公开的网站。网站登记域名为sjj.huaibei.gov.cn,网站名称为淮北市审计局,是淮北市审计局在互联网上的唯一门户网站,是淮北市人民政府网站链接的唯一市级审计机关网站。
第三条 市局网站的开设、上线、运行管理、迁移、临时下线、变更备案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定进行,规范办理程序。
第四条 市局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以“政策宣传、政务公开、为民服务”为目的,以“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安全保密”为原则,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使其成为淮北市审计局对外宣传的窗口,信息公开的平台,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桥梁。
第五条 市局网站由淮北市审计局主办,局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局机关党总支、计算机审计中心等共同承办。实行“统一规划、总体监控、分工负责、共同建设”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 市局网站栏目主要设置 “新闻中心”、“政务公开”、“业务交流”、“党建廉政”、“公众参与”等五大类栏目,主要功能涵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
第七条 各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要积极搜集资料和信息,及时足量更新网页栏目内容。
1. 工作动态、图片新闻、县区快讯、审计结果公告(署、省、市公告或解读等)、政务公开(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淮政办秘〔2015〕88号)等栏目由办公室负责发布更新(工作动态、县区快讯以半月为统计单位,根据信息报送实际情况,确保每个栏目至少2篇/半月;审计结果公告栏目做到有更新应更新;政务公开(市政府政务公开网)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及时将我局重要部门动态及相关专题类信息发布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相关栏目中,做到有更新应更新);
2. 审计要闻、业务交流、微信、微博等栏目由市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发布更新(审计要闻、业务交流每栏目至少2篇/半月,微信、微博至少一期/半月,);
3. 机构设置栏目由人事教育科确认后通知计算机审计中心发布更新;
4. 党建廉政栏目由机关党总支负责发布更新(至少2篇/半月);
5. 通知公告栏由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市计算机审计中心等科室共同负责发布更新;
6. 专题栏目由具体承办科室负责发布更新;
以上网站栏目更新完成情况纳入年度信息化工作考核结果中。
第八条 严格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市局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漏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市局网站不得与不良网站、非法网站以及各种商业网站建立链接。
第九条 市局网站主要栏目信息发布实行一个出口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审核,统一发布。各科室(单位)提供的上网稿件,须经拟稿人先填报稿件审核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及保密审查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局办公室汇总纸质和电子资料,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上网发布。涉及市局领导讲话、重大活动等内容的稿件,须报相关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各区、县审计机关上报的上网稿件,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保密审查后,上报市局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上网发布。
第十条 各区、县审计局应指定一名信息员,并报市局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市局不定期对市局各科室(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网站内容保障不力的责任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市局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可提出增加和改进市局网站栏目的需求,经计算机审计中心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市局网站管理员和栏目管理员须管好用户密码,严禁擅自将本人账号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对外透露任何个人资料。一般每三个月更改一次用户密码,防止被盗用或泄密。
第十四条 市局网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实施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监管,规范网站安全防护措施技术标准和使用标准,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淮北市审计门户网站安全管理规定》(淮审计〔2017〕47号)。淮北市审计局关于网站管理的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淮北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市局网站)是指由淮北市审计局主办的,部署在淮北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的,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公开的网站。网站登记域名为sjj.huaibei.gov.cn,网站名称为淮北市审计局,是淮北市审计局在互联网上的唯一门户网站,是淮北市人民政府网站链接的唯一市级审计机关网站。
第三条 市局网站的开设、上线、运行管理、迁移、临时下线、变更备案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定进行,规范办理程序。
第四条 市局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以“政策宣传、政务公开、为民服务”为目的,以“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安全保密”为原则,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使其成为淮北市审计局对外宣传的窗口,信息公开的平台,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桥梁。
第五条 市局网站由淮北市审计局主办,局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局机关党总支、计算机审计中心等共同承办。实行“统一规划、总体监控、分工负责、共同建设”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 市局网站栏目主要设置 “新闻中心”、“政务公开”、“业务交流”、“党建廉政”、“公众参与”等五大类栏目,主要功能涵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
第七条 各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要积极搜集资料和信息,及时足量更新网页栏目内容。
1. 工作动态、图片新闻、县区快讯、审计结果公告(署、省、市公告或解读等)、政务公开(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淮政办秘〔2015〕88号)等栏目由办公室负责发布更新(工作动态、县区快讯以半月为统计单位,根据信息报送实际情况,确保每个栏目至少2篇/半月;审计结果公告栏目做到有更新应更新;政务公开(市政府政务公开网)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及时将我局重要部门动态及相关专题类信息发布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相关栏目中,做到有更新应更新);
2. 审计要闻、业务交流、微信、微博等栏目由市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发布更新(审计要闻、业务交流每栏目至少2篇/半月,微信、微博至少一期/半月,);
3. 机构设置栏目由人事教育科确认后通知计算机审计中心发布更新;
4. 党建廉政栏目由机关党总支负责发布更新(至少2篇/半月);
5. 通知公告栏由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市计算机审计中心等科室共同负责发布更新;
6. 专题栏目由具体承办科室负责发布更新;
以上网站栏目更新完成情况纳入年度信息化工作考核结果中。
第八条 严格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市局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漏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市局网站不得与不良网站、非法网站以及各种商业网站建立链接。
第九条 市局网站主要栏目信息发布实行一个出口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审核,统一发布。各科室(单位)提供的上网稿件,须经拟稿人先填报稿件审核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及保密审查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局办公室汇总纸质和电子资料,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上网发布。涉及市局领导讲话、重大活动等内容的稿件,须报相关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各区、县审计机关上报的上网稿件,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保密审查后,上报市局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上网发布。
第十条 各区、县审计局应指定一名信息员,并报市局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市局不定期对市局各科室(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网站内容保障不力的责任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市局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可提出增加和改进市局网站栏目的需求,经计算机审计中心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市局网站管理员和栏目管理员须管好用户密码,严禁擅自将本人账号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对外透露任何个人资料。一般每三个月更改一次用户密码,防止被盗用或泄密。
第十四条 市局网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实施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监管,规范网站安全防护措施技术标准和使用标准,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计算机审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淮北市审计门户网站安全管理规定》(淮审计〔2017〕47号)。淮北市审计局关于网站管理的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