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2号公告:淮北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3年8月29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王劲松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淮北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淮北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及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深化财税改革,保障“六稳”“六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助力实体经济稳步发展。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出台“纾困解难22条”,新增减税降费33.6亿元;落实社会保险费“缓降补”政策,减轻企业负担3.3亿元,稳定就业岗位24.2万个。出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中小企业采购合同金额占全年政府采购规模的86.03%。
──全力保障民生事业改善。坚持民生优先,全市民生支出182.7亿元,占总支出比重85.4%。投入33.6亿元,超额完成20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筹措2.3亿元,全面推进10项“暖民心行动”;投入4.3亿元,保障新冠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投入5.2亿元,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投入1.5亿元,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
──积极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25亿元,建成淮徐快速通道淮北段,推动淮宿蚌和淮阜城际铁路、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拨付资金6.4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拨付资金0.9亿元,支持污水处理等重点环境治理工作,推进美丽淮北建设。
──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清单化管理重点保障事项。一般性支出压减5%,保障重点支出。对12家预算单位16个项目和11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减资金445万元。实现“徽采云”监管系统、平台电子卖场上线运行。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新组建2家集团公司。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国资委)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2022年,市财政未在规定30日内分配下达4项中央直达资金5347.8万元。二是1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手续不够完善,涉及1项中央直达资金4622.2万元。
(二)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一是市本级财政编制1家国企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金额600万元,当年该企业发生亏损。二是因审核不够严格,3家预算单位将8个新增限额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编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同时,未同步编入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预算金额807万元;9家预算单位11个项目支出预算金额1409万元,其中编制的“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金额946万元,占比67.1%,不够细化。
(三)转移支付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1家预算单位未结合三区养老项目实际,平均分配1项转移支付资金288万元,三区各96万元。二是2家项目单位滞留1项转移支付资金2000万元,未及时支付15家施工单位项目进度款1594万元。
(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有待改进。一是1家医院违规以参股企业名义开设专项债券资金专户,至2022年底,专户尚有债券资金107万元。二是未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杜集区财政局直接根据监理审核意见拨付6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8亿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一是市财政未批复3家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6191.9万元。二是5家预算单位5个项目调整支出预算同时,未同步调整项目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890万元。
(六)决算草案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够合规。一是市本级决算草案少计对2家企业股权投资3000万元。二是2家预算单位对主管的5家企业股权投资、2家预算单位的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均未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分别涉及账面金额1479.6万元、2.09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对市本级250家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预算及决算草案等数据进行了综合分析及疑点数据核查,其中重点对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3家预算单位进行现场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措施推进落实不够到位。1家预算单位出台的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意见,规定2022年底应完成的3个水利项目,至2023年4月仍未完成。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严格。21家预算单位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到规定比例。14家预算单位提前支付2023年物业管理费等56.09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一是1家一级预算单位所属13家二级预算单位编制的同一个预算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均未实施,涉及预算金额1644.07万元。二是1家预算单位2个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未考虑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连续3年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预算金额5990万元。
(四)公租房管理不够规范。一是2022年底,1家预算单位配租的住户中,有38人在市区有房屋登记信息,不符合公租房入住规定。二是截至2023年3月底,1家预算单位和2家物业公司收缴的公租房租金合计179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五)绩效评价管理有待加强。1家预算单位16个预算项目未进行绩效自评,涉及支出金额4840万元。2家预算单位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1个项目产出指标未完成,绩效自评均为满分,涉及预算金额106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家预算单位将2个直接履职事项委托第三方实施,涉及合同金额245.76万元。3家预算单位13个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设置的绩效评价满意度指标权重低于20%,与应不低于20%的规定不符。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2020至2022年淮北市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20至2022年,各级财政投入科技专项资金1.24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孵化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按省科技政策规定和我市科技发展实际,制定有关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认定及在淮创业实施办法。
2. 2020年签订的16个市级科技重大项目合同书中,3个项目合同书约定了研发过程形成的专利指标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其余13个项目合同书仅约定了专利指标申请数量,不利于科技创新。
3. 2019至2020年,已实施完成的3个市级科技重大项目,知识产权或经济效益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目标。
4.2023年3月中期评估时,专家组在个别项目单位未提供评估支撑材料、未核查项目阶段性目标成果完成情况下,给予项目通过结论。
5. 2018至2020年,5家单位在5个市级科技重大项目资金中列支与研发项目无关的咨询服务费等360.72万元。
(二)2021至2022年市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1至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下简称“基本公卫”)项目分别有23项、22项,各级财政投入基本公卫资金1.75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21至2022年,相山区、杜集区分别支付8家、1家无助产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检费18.02万元、3.3万元。
2.杜集区卫健委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辖区内管理人口数,清算分配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201.99万元,未按每家实际完成签约的服务数量、质量分配。
3. 2021至2022年,三区妇计中心为遗失补发结婚证夫妇超范围进行免费婚检,涉及资金6.46万元。
4.职业病防治项目未经验收,市疾控中心支付市职防院项目资金116万元。
(三)淮北市“暖民心行动”有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情况
围绕“安心托幼”、“老年助餐服务”两项“暖民心行动”有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022年,我市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目标任务810个,完成1660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任务数231个,完成231个。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977万元,支出5446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没有充分考虑实际需求,有的老年食堂(助餐点)布局不够科学,致使各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总就餐人次不够均衡。
2.因申报、审核不及时,截至2022年底,三区财政未及时下拨补充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等资金500.57万元,其中相山区253.58万元、杜集区165.99万元、烈山区81万元。
3.截至2023年4月底,烈山中心校未按合同约定支付1家托育中心项目进度款37.06万元。
4.市、区3家幼儿园及1家幼儿园分校12个班级,招收的幼儿人数超规定人数。
5.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公示制度执行等方面与我市老年助餐场所建设的相关要求不符。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公司”)政策落实、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020至2022年,同创公司为部分企业提供5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按规定纳入“4321”政银担业务;并且个别合作银行对部分企业发放的政银担业务,不同程度存在银行优惠利率执行不到位情况。
(二)2022年,同创公司累计为63家企业提供续贷过桥资金3.73亿元,年度资金周转次数3.11次,低于规定的次数。
(三)因保前尽职调查不充分、审核把关不严,2016年12月至2019年,同创公司为部分企业办理的存量担保项目,2020年发生代偿。
(四)2019至2022年,同创公司为反担保抵押物价值不能覆盖担保金额等不能提供有效反担保措施的部分企业办理担保贷款,发生代偿。
(五)部分企业保后检查表反映,对担保项目出现抵押物被查封、欠息等问题时,同创公司未采取处置、追偿等措施。
五、重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开渠路提升改造等8个重点公共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概算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二)截至2022年9月,个别项目已竣工验收,施工中发生152万元变更,至2022年底,尚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三)因审核不严格,截至2022年10月,1个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量与审计复核工程量,存在误差。
(四)1个PPP项目因设计方案不合理等,对围墙基础垫层等已完工部分拆除重建,涉及预算金额347万元。
(五)1个项目因审核不严格,建设单位超合同约定比例多支付施工单位材料价款211.9万元。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市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审计处理,有关部门、单位正在按照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在年底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全过程管理。指导预算单位做好项目的可研论证和事前绩效评估,从预算源头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快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使用。准确界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主体及购买服务的内容和范围。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和管理,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夯实决算草案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提高编制质量。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做好项目协调推进工作,督促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收益和社会效益。强化融资担保企业监管,加强担保项目保前审核、保后监管,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加强政银担合作,建立与合作银行客户信息联动交流平台,有效防范担保代偿风险。
(三)加强重点项目全流程管理。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和建设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变更管理,做到先批准后实施;做好现场工程量确认,严格进度款审核;加强参建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情况监督考核,对项目工程量出现误差较大的中介机构进行严肃处罚,提高投资绩效。
(四)严格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结合我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及时出台和修订涉企政策;严格项目申报审核,强化项目和资金跟踪问效,加大评审专家监管和问责力度,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弱项,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和考核,规范资金分配,办好民生实事。健全相关直达资金管理制度,优化资金分配管理流程,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发挥资金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