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10号公告:淮北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主要情况
2021年6月16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淮北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好问题销号制度等审议意见。
审计报告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市委书记张永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市长覃卫国、常务副市长周天伟分别对公共投资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作出批示,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向市政府汇报整改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10月中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大财经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市审计局等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年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当年度单位目标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各相关部门、单位普遍重视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问题整改落实与责任追究、强化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创新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效能。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截至今年10月末,整改率96.08 %。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补征上缴各类资金,促进资金拨付到位,盘活存量资金,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进行整改,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办法14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决算编制有待改进问题。市财政局印发通知要求全面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根据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遴选绩效重点监控项目和部门实施预算公开评审,实现财政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国债转贷债务全部还清,2021年财政总预算会计账面反映的个别会计科目余额与决算报表数据已调整一致。
2.关于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已按规定将6项环保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分配下达;市生态环境局已将闲滞环保资金分配下达县区和项目单位,剩余资金405.4万元市财政已收回。对于改变项目使用单位的环保转移支付资金27万元,市生态环境局已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实地督促,保证资金用于污染防治。
3.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未清理盘活问题。市财政已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647.42万元,统筹用于亟需支出。
4.关于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改进问题。市财政局已出台有关中央和省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规定,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绩效目标管理职责和具体要求;印发《淮北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组织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评价结果已应用到2022年预算编制中;对去年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的9家市直预算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已整改到位。
5.关于涉企信息系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市财政局已对未纳入涉企信息系统管理的51笔涉企专项资金进行补录,对34笔涉企专项资金进行了涉企信息系统审核;督促指导市直各相关主管部门年度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工作,将涉企项目基础信息作为申报必填内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决算编制不够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加强预算编制审核管理, 4个部门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细化预算项目,杜绝二次分配;1家单位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已将2个项目费用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安排;3家单位严压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工作,切实提高2022年预算编制质量;1家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2.关于银行账户管理需加强问题。4家单位已按要求对房屋维修资金账户进行账务调整。1家单位两个账户均已核销;1家单位长期休眠账户已销户;1个部门已发函财政部门,完善账户报批手续;1家单位核销账户,本息223.56万元全部上交国库。
3.关于政府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4家单位已将419.55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国库。1个部门已将13.32万元非税收入上缴至市财政局代收代办户;1家单位2021年房租由承租户直接上缴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4.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问题。4家单位已将信息化建设项目作为资产入账,切实做到账实相符;4家单位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关制度,严格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存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5.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1个部门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三批次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梳理,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出台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科技重大专项验收工作进行规范;11个项目单位补充完善了项目验收相关材料;召开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项目单位限期报送整改相关材料,对1家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截至目前,4家公司专利成果申报等已有实质性进展。
6.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问题。4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政策,落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要求;6家单位已完善设定追加项目的绩效目标,改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审计工作报告涉及1个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将由主管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本报告不再详述。
(三)重点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基金筹集方面问题。不符合失地农民参保标准的28人已全部办理退保手续;因人员身份和工作变动导致重复缴费的876人已全部整改到位。1家公司已按规定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并补缴少缴的养老保险费27.83万元。
(2)关于基金使用方面问题。44人已办理跨险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手续,多发待遇45.20万元全部追回;1个部门对虚构诊疗记录的2家医院进行处理,追回违规及处罚金额36.43万元,暂停1家医院医保结算关系3个月并对3名相关医保医师进行扣分处理;65家医院违规收取的输液续瓶费56.45万元、13家医院违规收取的分解住院规避控费29.14万元已追缴到位。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管理方面问题。1家单位已将其管理的部分资金752.82万元统一记账并计提利息;制定维修资金组合存储方案,由原来以活期存款为主的存储模式向增值收益高的定期储存模式过渡,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2)关于资金使用方面问题。针对群众关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繁琐的难点问题,1个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压缩维修资金使用审批办结时限,最大限度缩短资金审批时间。1个区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对危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紧急维修事项,启动绿色维修通道。
3.公共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公共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将由其主管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本报告不再详述。
4.公共投资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落实方面问题。3个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全市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市政府听取专题汇报,1个部门起草工程总承包项目控制价备案管理办法,待市政府研究后印发实施。
(2)关于建设管理方面问题。1个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受国家政策性影响,已中止实施; 4家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住建部、发改委相关规定,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后再进行发包;2个项目已竣工验收,1个项目施工图纸审查已完成;1家企业草拟2项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制度,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今后将厘清管理权限、抓住关键重点,有的放矢进行管理;1个部门与招标代理机构补充完善造价咨询合同,使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与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内容一致。1个部门2个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达成新的协议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执行。2家单位加大对招标代理合同条款的审查,完善合同条款细节。
(3)关于投资控制方面问题。2个部门2个项目经专业主管机构审核把关后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加强项目跟踪审计,严把投资控制关。4家单位6个项目积极与中标单位沟通协商,邀请专业机构审核后签订补充协议,对易造成歧义的条款予以明确。3家单位安排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清单控制价并进行审计;1家单位已对档案进行了整理完善。
(4)关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问题。1家单位因项目总投资增加4115万元,经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按照调整后控制价支付费用。4家单位已退还5个项目多收取的招标代理和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96.69万元。1家企业经与14家代理机构协商,均同意在11月底前退还多收取的编制费用223.61万元;1家企业1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单位涉及业绩造假暂扣保证金,其余项目投标保证金355万元均已退还。
5.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一是关于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控制不到位问题。1个部门加强对监理单位管理,对未达到设计标准部分在结算时扣除;1个部门对1个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约谈,不合格的管道已进行返工整改。
二是关于监理单位对项目资料审核不严问题。2家单位在监理合同中增加惩戒条款,确保监理单位履职到位; 2家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资料管理,并出具规范的竣工图纸。
三是关于监理单位对项目造价控制不足问题。1个部门对1个工程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1万元;1家单位已扣除1个项目全部监理费用;1家单位对2个项目监理单位分别处罚10万元、2万元,已扣除1个项目全部监理费用。
(2)项目建设单位未对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管理
1个部门已在跟踪审计期间督促1个项目涉及2家中介机构完成整改;1个区纪委监委已对1名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5个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今后加强对设计图纸的审核把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继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对于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如1家企业退还多收取编制费用不到位、公共投资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相关政策尚未出台等,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二要持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围绕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目标,加大对政策跟踪落实、财政资金绩效、政府债务风险和国企改革等方面的审计力度,及时发现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建立预警提示机制,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三要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为契机,针对经济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及政府监督职能链条上的盲点,整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量,规范体制机制。特别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不规范,评估、监理等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不高,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推动完善制度,实现查问题与促整改、治当下与管长远的有机统一。
四要不断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充分发挥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压实各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做到真整真改;继续巩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制度,动态监管整改情况,采取“一对一”销号管理,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