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1号公告:淮北市审计局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淮北市(县、区)截至2020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民生资金保障等方面。抽查了29个政府部门和单位,涉及资金11333.24万元。
一、2020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淮北市各级审计机关扎实开展政策跟踪审计,抽查68个(次)单位、抽查资金总量16.37亿元,出具各类审计报告20份,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8条,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一是聚焦重点。围绕贯彻“六稳”“六保”要求,持续关注稳就业、稳投资、稳预期、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以资金保障、项目落地和任务推进为抓手,分季度向省审计厅报送政策跟踪审计情况。集中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保障性安居工程、优化营商环境、就业补助资金、社保基金等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统筹。全面贯彻落实 “两统筹”要求,科学安排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计划。坚持“政策跟踪审计+”模式,加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与其他审计项目的统筹衔接,要求在所有审计项目中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同时,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加强大数据审计方法运用。
三是狠抓质量。严格实行“审核、复核、审理”三级审理模式,强化审计全过程管理,推进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复核审理、质量责任追究等业务管理规范;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如实按期上报审计结果。加强审计人员培训学习力度,进一步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运用范畴,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二、第四季度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未按要求签订行为规范协议书。百善镇卫生院、南坪镇卫生院,医患双方未签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行为规范协议书”。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濉溪县卫健委出台“不硬性要求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签订协议书”的规定。
责任主体:濉溪县政府、县卫健委。
审计建议:濉溪县政府应加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认真按要求签订协议书。
2. 部分医疗机构重复报补31990.74元。2017年至审计日,部分医疗机构重复向一站式结算系统发送医疗费用数据,致重复报补,涉及报补金额31990.74元,其中:农合基金支付23451元、大病保险2594元、民政支付2867.5元、兜底补偿446.24元、慢性病补充补偿2632元。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报补系统网络时有卡顿,造成数据发送人员重复发送;财务报补人员未能将多发送的报补数据删除,导致资金重复申报。
责任主体:濉溪县政府、县医保局。
审计建议:濉溪县政府应追回多报补的款项,加强对报补信息的审核,杜绝再次出现重复报补问题。
3. 部分适龄贫困妇女未享受“两癌”免费筛查服务。通过数据比对并经相关部门核实确认,2017-2019年,共有2042名35至64岁农村贫困适龄妇女未享受“两癌”免费筛查服务,占同期贫困适龄妇女总数7434人的27.46%。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贫困人员外出务工较多,因路程远、路费多等各种原因,不愿回来参与“两癌”筛查。
责任主体:濉溪县政府、县卫健委。
审计建议:濉溪县政府应要求妇幼保健部门按三年全覆盖要求,落实目标任务。
4.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亟待规范。部分村卫生室未通过省药采中心网上平台购药。濉溪县南坪镇半铺村卫生室部分药品未通过药品采购平台采购,自行采购了兰索拉唑肠溶片(乐普药业)等五种药品;百善镇叶刘湖村卫生室自行采购了罗红霉素胶囊(江苏黄河药业)等三种药品。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平台药品目录满足不了用药需求等。
责任主体:濉溪县政府、县卫健委。
审计建议:濉溪县政府采取措施,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规购药,保障病人用药安全。
三、审计建议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对医疗机构报补、药品采购等行为的监督机制,规范诊疗行为。二是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进一步落实“两癌”免费筛查等妇幼公共项目目标任务。
四、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淮北市政府及县区政府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截至2020年12月底,以前反映的已经达到整改期限的问题中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