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21年第2号公告:2020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20 年第四季度,审计署组织对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和 5 个中央部门、85 户中央 企业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共抽查了 645 个单位,涉及资金 1288.79 亿元,重点关注了创新直达货币政策 工具、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相关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 9 个省的 11 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 141 家地方 法人银行,关注上述单位 2020 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 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 政策工具管理使用情况。总的看,政策实施平稳有序,政策传 导较为顺畅,政策落地成效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以下 2 方 面问题。一是各地对个别政策内容执行标准不统一。主要是对 于未进行工商登记的农户经营贷款、小微企业主及其配偶担保 的企业贷款是否纳入政策支持对象,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执 行标准不一,影响政策的普适性及地方法人银行的积极性。二 2 是部分政策支持资金使用不精准,为不符合条件的贷款提供政 策支持。按要求,人民银行可为地方法人银行符合条件的普惠 小微企业延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分别提供贷款本金 1%的资金激 励和本金 40%的零利率资金支持。但部分政策支持资金在使用 时不够精准,有 7 个省 56 家地方法人银行的 7.98 亿元非普惠小 微企业、非生产经营用途等不符合条件的贷款,获得人民银行 支持资金 1.88 亿元。 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相关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 17 个省本级、1 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和 48 个县 (市、区、旗,以下统称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使用 等情况。总的看,相关地区不断完善投入机制,优化资金使用 结构,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地区存在以下 3 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地区资金申报不精准、分配不合理、拨付 不及时。1 个计划单列市和 3 个省的 3 个县多获得教育补助经费 9548.31 万元;1 个省本级和 1 个省的 2 个县未按标准或范围分 配教育补助经费,造成 2003.3 万元资金闲置、41 所学校生均公 用经费低于国家基准定额标准;2 个省本级和 12 个省的 16 个县 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分解拨付教育补助经费。二是部分资金被挤 占挪用或闲置。因地方财政安排不足等原因,1 个省本级和 12 个省的22个县挤占挪用教育补助经费1.97亿元,用于人员经费、 偿还债务等支出;1 个省的 1 个县 1308.93 万元教育补助经费闲 置超过 2 年。三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到 3 位。4 个省的 5 个县 184 个项目存在逾期一年以上未开(完)工 或建成后闲置,3 个省本级、1 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和 3 个省的 5 个县未同步分解资金绩效目标、未开展绩效评价或自评数据不 准确。 除上述审计时尚未整改的问题外,截至 2021 年 1 月底,相 关地区和部门已整改其他问题金额 5.92 亿元。一是 7 个省和 1 个中央部门收回直达货币政策支持资金 3.81 亿元,结清问题贷 款 9834.56 万元。二是 12 个省为义务教育相关单位下拨资金 5017.34 万元,收回违规支出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资金 2439.37 万元,盘活闲置资金 3819.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