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担保机构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审计应关注三个方面
跟踪审计调查发现,部分融资担保机构未严格执行规定的担保费率,多收客户担保业务费,加大了担保客户融资成本。开展减轻担保企业融资负担审计,应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关注担保合同约定费率的合规性。调阅在保责任流水表、解保明细表、担保档案等资料,按照担保业务发生时间、担保期限和担保种类,检查合同约定的担保费率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政府及部门规定费率,有无未贯彻落实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未严格执行规定的优惠担保费率,多收客户担保业务费问题。
二是关注咨询顾问类合同的真实性。甄别担保机构经营范围和经济合同事项的鉴证服务资质,有无利用与担保客户签订担保承诺、投资咨询、理财顾问等合同条款来捆绑担保业务,未给担保客户提供针对性、实质性服务内容,以“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客户担保业务费问题。
三是关注账面收入来源构成的合理性。检查担保机构财务账面其他业务收入类别,有无在规定的担保业务费收入之外,对担保客户提供反担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抵质押物收取额外评估费、登记费、公证费等中介服务费用,进而增加担保客户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