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审计局2019年第9号公告:淮北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主要情况
2019年8月29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淮北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推进审计创新和强化审计整改提出了重要的审议意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晓武高度重视市人大的审议意见和整改工作,专门对棚改问题作出批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棚改专题会议研究完善制度。
市审计局按照戴启远市长的批示要求,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将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列问题进行分解,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以及责任单位。10月中旬,联合市纪委监委、市人大财经委、市委督查考核办等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年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当年度单位目标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落实整改,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注重协同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截至10月底,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清理收回资金,促进资金拨付到位,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4056.83万元,制定出台《关于棚改项目认定和实施流程的通知》等制度办法55项,市财政局根据历年财政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类型,编制了《预算编制和执行典型问题摘编》印发各单位学习。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约束力有待加强问题
市财政局总结现行财政收支政策运行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合理测算收支规模,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科学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同时强化约束机制,要求预算部门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根据本部门职责和行业领域发展规划,分年度测算资金需求,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
2.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准确问题
一是对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应不一致的情况,市财政局已按要求对预算系统进行调整,以后年度将根据两套经济分类科目的特点和内容,结合预算管理要求,保持一般公共预算和部门预算之间的有效衔接。二是对于项目预算存在经济科目对应不准确问题,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市财政局加强和预算部门会商,加大预算编制审核力度,强化预算项目可行性和绩效论证,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的经济科目。
3.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运用不规范问题
市财政局加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学习,严格按照实际收支事项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做到使用准确,反映真实。
4.关于综合财力反映不够真实问题
2018年度市本级决算已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无法对账务处理进行调整。市财政局在以后年度,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以前年度已列支款项,收回时作冲销当年支出处理。
5.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不够及时问题
市财政局加大资金盘活力度,制定《关于强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密切联系,实行预算挂钩机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支出长期持续较慢的预算单位,在预算安排时予以相应核减本级预算资金。截止2019年7月底,市财政局收回未使用的财政应返还额度14000万元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避免了资金沉淀浪费。
6.关于清理和控制往来款力度有待加大问题
市财政局专门印发通知,要求预算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暂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款项挂账情况,区分不同资金性质及原因,采取措施加大消化力度,严控新增规模。各相关预算单位已按整改要求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截止10月底,通过上缴财政、清收、核销等方式清理往来款3706.1万元。
7.关于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覆盖面小问题
市财政局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提高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引导预算部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已拟定具体措施,对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项目支出实现绩效自评100%全覆盖,并逐步提高重点评价比例。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3个二级预算单位与一级预算单位统一编制收入预算。1个二级预算单位将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与实际收缴统一,实现预算编制与实际收入单位相一致。2个部门取消了代收代办费。5个部门比对近三年非税收入预算数和实际收入数,与现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和国家、省降费减负等政策相衔接,对影响本单位非税收入的因素进行分析研判,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完整性。1个二级预算单位已将12.9万元违约金上缴至财政专户。
2.关于国有资产核算管理不合规问题
1个二级预算单位将承建的4个项目工程进度款2695.9万元账务调整至在建工程核算。4个部门将错记为固定资产的2542.2万元无形资产作调账处理。
3.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个一级预算单位将在编制2019年决算报表时,做好区级财政拨付资金与决算报表的衔接,将区级财政拨付3个二级预算单位经费购买的其他交通车辆215.8万元反映完整,并举一反三,全面反映所属单位所有支出。相关部门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严格按照《淮北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办理,规范现金管理,消除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非日常开支挤占正常提现额度问题,严格在预算提现额度内控制现金提取量。10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对评审费等类款项直接支付给专家本人,不再转入经办人账户再发放。
4.关于财务报表未反映专用账户资金情况问题
16个部门单位将专用账户资金71568.43万元收支情况合并入2019年决算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信息内容真实完整。3个部门单位已分别将账户结余资金86.45万元、98.10万元、0.33万元上缴国库并销户。
5.关于预算公开不够规范问题
针对“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少公开495.2万元、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完整问题,12个部门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要求,分别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对“三公”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安排情况和资金分配结果、绩效评价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补充完善。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期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
7个单位在农业绿色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实施的14个未完成项目,目前已完成13个,1个255万元项目因选址不符合浍河治理要求而取消。深松和深耕土地项目当年未全部实施完成且已过农时,结余的360.2万元和200万元统筹整合到2019年秋季深耕项目中并已完成。
针对秸秆利用率低问题,濉溪县2019年依托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项目,通过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发电等能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提高秸秆实际收集量,持续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截至目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61%,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利用总量的比例为47.14%,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利用总量的比例为33.6%。分别比省2019年考核指标89%、39%、27%高出2.61、8.14和6.6个百分点。
关于3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未按时完成问题,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已完成,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因政策因素取消,资金连同2018年未完成的深耕项目资金整合到2019年秋季深耕项目中并已完成。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未竣工结算问题,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已送交审计部门结算审计。
2.关于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未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问题,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整改,相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一卡通”管理发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通知》等规范管理,已追回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资金62.48万元。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的36台农机具补贴120.2万元已转入对公账户中。农机部门组织4组16人对享受补贴数量多、金额大的274人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个人进行了逐户全面核查。6个村以个人名义购置的6台打捆机57.4万元和7个乡镇57个村购置的133台农机1177.7万元全部记入村级固定资产账。3个村购置的打捆机货款结清,已从经销商处取得购机发票。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棚户区项目征收补偿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补偿标准把关不严问题。拆迁户四邻宅基地边界重合、与企业土地证重合多补偿资金已追缴2户59.28万元,10户基本同意退缴正在跟进,对其他不认可协议户拒绝退款的,相关区政府制定《棚改审计资金追缴方案》,针对不同的追缴对象,在兼顾社会稳定和追缴效果的情况下,正由区纪委监委、公安、街道和司法非诉强制执行分类分批追缴。同时约谈测绘公司,区分责任依据损失情况依法处理。针对将未建房空宅(空地)和房屋院落四周空地,按宅基地标准补偿问题,区政府印发通知,对空宅认定及补偿作出专门规定,对已拆迁完毕的32户正进一步查证。相关区政府取消7户违规占用林地建房的棚改计划,对2户违规多占用耕地建房的已重新签订补偿协议。相关镇政府制定《进一步规范宅基地认定程序工作暂行办法》,棚户区项目已取消1户安置房分配资格,对22户进行重新排查确认。
(2)征收管理不严格问题。相关区政府各自按照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由相关部门单位分批分类完善相关资料;同时,建立房屋征收宅基地合法性和违章建筑认定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宅基地的认定。棚户区12户在公示后家庭内部重新分配导致签约协议与公示姓名不一致,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再次公示,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纪委监委移交检察机关起诉1人,违法资金546.99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公安机关介入调查1人,已追回资金500万元。
(3)棚改户宅基地测绘图与实际现状不一致问题。相关区政府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纪律处理,对重点征收项目均实行第三方机构测绘,引进智慧征迁信息化系统,提高征迁管理水平。
2.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未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问题。烈山区制定《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涉及水土保持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并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水土保持监测。
(2)项目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烈山区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完善项目法人和项目责任人质量责任制度、质量检查制度等四项制度,强化对项目经理、监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管,对部分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全部返工完毕满足设计要求。并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罚款3.2万元。
(3)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烈山区制定《重点水利工程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镇、村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分项目进行核算,并加强工程支出原始资料的审核。
3.“四好农村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项目未按时交工验收问题。18个农村畅通工程项目为统一打捆招标,5个项目因计划调整而导致完工项目未能按时交工。10月中旬5个项目完成招标,计划年底前完成,另13个已完工项目已于7月初交工验收并通车运营。相关单位对18个混凝土龄期不够未能交工验收的扩面延伸工程加强项目检测,已于8月中旬交工验收。
(2)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加强行业管理,指导2个镇注重项目过程管理,对27个未严格执行“四制”的项目逐个筛查,完善工程相关资料。会同镇加强对工程主要指标的抽查,全面梳理查找质量缺陷,对7个混凝土路面灌缝不饱满、路肩损毁的项目按设计标准和施工图整改到位,并验收合格。严格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要求,对2个项目排查安全隐患,增设警示标志,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对监理履职的监管,建立监理考核制度,将监理履职责任义务列入合同条款。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招投标过程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相关部门对部分未按清单量实施的低价子目,在结算审计中按照中标价与控制价同比降幅的方式予以扣除,并调整后期招标评标办法,从单价中位值评标法改为总价中位值评标,总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相关部门通过专家论证,在2个工程结算审计中,纠正施工单位变更事项的不平衡报价,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2.关于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针对工程合同要素不全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加强合同管理,对2个工程合同进行了完善,明确工程合同相关要素。对于合同条款未得到有效执行问题,相关部门在合同中明确延期罚款的上限和标准。对于未按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问题,建设单位进行了整改,明确结算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3.关于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问题
市政府领导签批《审计专报》,要求有关部门加强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完善招标文件,明确权利责任。棚户区项目测绘公司已被相关部门约谈,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正在对该公司进行调查。针对监理单位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现象,相关部门加强巡查惩戒力度,利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对市场行为、质量存在突出问题的监理公司和人员予以不良记录和信用惩戒扣分,通过网站曝光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主体单位,对存在问题的监理企业限制招投标;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管理,依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各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招投标企业库评价依据;推进中介服务组织进驻服务大厅,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实施动态监管考核评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整改督查问责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查,执行清单销号制度,对积极整改到位、有效解决问题的对账销号。对于整改难度大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市政府将持续跟进,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对消极应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
(二)加大整改监督合力力度。强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审计整改情况,共同提出督办事项,共同开展整改督查,共同分析整改难点,探索整改质量评价体系,延伸整改链条,有效发挥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三)加大整改结果运用力度。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任职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部门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建议,发挥好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政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转发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健全审计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继续完善整改协作联动、整改督查检查、整改结果公开、整改问责追责等制度,促使各部门单位加强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为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发展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